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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,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》(陕教生〔2015〕2号)和陕西省招办《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陕招办〔2015〕29号)精神,为确保我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(我院为综合评价方式,以下简称“综合评价招生”)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现就我院综合评招生工作安排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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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报名资格
1.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。
2.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三校生”)。
3.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,必须参加各县(区)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。
二、考生申请
2016年3月1日8∶00至3月5日17∶00,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sneac.edu.cn/),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。(学院代码:8141)
三、信息核对及测试考核
1.核对报名信息:已在省招办网上向我院提出申请的考生的持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,于2016年3月6日至3月26日到我院现场报名,核对报名信息;
2.专业志愿填报:当天填报专业志愿,专业志愿表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,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,签订《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领取《准考证》,并交纳考核测试费30元。
3.测试考核时间:当天完成以上2项内容后进行测试考核,上午集中考试时间为11:00,下午集中考试时间为16:00,考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核测试科目
1.普通高中学生:职业适应性测试(采用笔试,内容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);
2.“三校生”:文化基础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(文化基础科目采用笔试方式,为语、数、外合卷,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。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,内容侧重于对其职业基本技能、实际操作水平的衡量)。
3.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(面试)的具体考核测试内容范围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,敬请关注。
五、日程安排
3月1日—3月5日 考生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(网址:www.sneac.edu.cn),填写报名信息,向我院提出申请。
3月6日—3月26日 持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到我院现场报名,核对报名信息,填报专业志愿,专业志愿表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,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,签订《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领取《准考证》,随后分上午和下午集中进行测试考核。
4月2日前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测试考核成绩。
4月3-4日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。
4月7-15日 本人持预录取通知书及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。
4月19-20日 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,由我院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,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。
六、录取规则
1.考核总成绩计算:
(1)普通高中类:总成绩(300分)=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100分)+综合素质评价成绩(100分)+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(100分)。
(2)“三校生”类:总成绩(200分)=文化基础笔试成绩(100分)+职业技能测试成绩(100分)。
2.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根据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。
3.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。
4.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其它
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,及时查看有关分类考试招生(综合评价招生)的信息,以免错过报名、考试时间。有关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及时在《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》和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。
学院招办地址: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,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101室
招生咨询电话:0916-2890000 2617000 2617333